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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2017学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北京外国语大学 时间:2017-10-31 00:00:00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实施好《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对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是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任务为动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年。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等工作的重要推进途径,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建立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严格落实《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抓好各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与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不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了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845条,清理信息75条。其中,通过“数字北外”发布通知943条、公告192条、信息 170条、活动63条。

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数字北外”数据中心不断完善,积极服务管理、科研等学校工作。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数据中心数据库共有人事信息1975条、财务信息1897358条、统一标准代码信息26901条、教学信息14928985条、科研信息73619条、学生信息1563185条。

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bfsu.edu.cn)建设,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与师生、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公开内容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除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外,学校还通过教代会等有关会议、纸质文件、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年鉴、宣传栏等形式向校内外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创新点

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开发学校英语学院英文网站、学生服务中心、美国研究中心中英文、团委、爱尔兰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中英文版)、学生处、亚非学院等10个网站;完成对已有的网站进行调整、维护、升级等工作。此外,还对新闻网进行了重新部署和升级,保障新闻网的正常运行。梳理300余个二级网站及部门微信号,增删以保证备案资料的即时更新。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本科招生信息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26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明确规定,确保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台、招生简章、招生指南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主动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地编入《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校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新生录取结果复查、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各院系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主体,成立工作小组,由院系分管本科教学副主任负责,在九月底前完成对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从录取工作开始就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考生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5.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公开渠道

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校园网、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招生指南、招生海报、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3.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单位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5.各专业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6.各专业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7.学校资助奖励政策

8.监督电话

9.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10.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

11.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各地招生咨询会安排表

12.2017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13.2017年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14.2017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15.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签约、录取情况

16.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17.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18.录取通知书邮递单号查询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和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即简章)、“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1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3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5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

6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7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8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9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10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11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国际组织学院”夏令营招生简章

12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推免生录取名单公示

13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国际组织学院”夏令营录取名单公示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信息工作有:

(1)在数字北外的北外公告栏目上发布50万以下货物服务项目和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61条,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50万以上货物服务项目和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148条,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

(3)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栏目上发布重大基建工程项目采购信息共4条,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

2.2017年预算批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拨款支出预算表,相关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3.2016年决算批复信息。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相关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4.2016-2017学年学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

5.统计期间,未接到学校教职员工及社会人士对于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校办企业财务信息

学校一级校办企业共 2 家,分别是外研社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外国语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由北京北外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代替行使职能)。 根据校办企业上报的企业财务月报, 截至2017 年 8 月 31 日,校办企业资产总额为 527,918.6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2,763.12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245,155.54 万元。

(五)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

学校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平台(http://www.bjsstb.gov.cn)、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bfsu.edu.cn)及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到账金额为6432.42万元人民币,调拨至大学及各院系部处金额为693.79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和教师奖教金发放、北外学科建设和北外国际交流、国际化战略人才培养等事宜。受奖励、资助师生人数近500人。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人次,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费用。所接受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科研课题需要。

六、咨询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依规对各项咨询均做了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16-2017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如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下一阶段,学校将着重从完善信息工作相关制度,重点探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的新机制、新办法,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本学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8616、888183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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