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简称《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实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创新做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九个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5-2026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北外老教授们重要回信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学术兴校、全球立校战略,着力培养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朝着国际化、重特色、高水平、综合型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目标扎实迈进,努力为让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了解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学校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条例》《意见》《办法》《清单》的要求,与学校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025-2026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咨询受理、申请办理、答复反馈等各环节均按规程办理。
1.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全“领导小组统筹、办公室落实、各单位协同”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学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凡拟公开事项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要求办理,并依据《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部门。信息公开办公室承担日常统筹协调职责,与各单位保持经常性沟通,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口径统一。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单位有负责人、工作有联系人”的要求,健全覆盖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和办理流程。围绕政策理解、事项界定、答复规范等内容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强化监督审查,守牢保密底线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把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公开资料、抽查网上公开内容、听取师生意见等方式,了解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督电话、意见箱和举报电子邮箱长期对外公布,来信、来访、来电均有人受理、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别见外”校园建言献策平台等民主管理渠道作用,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更加直接有效。保密审查贯穿信息发布全过程,拟公开信息逐条履行审核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谨防开源信息泄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学校通过官网、信息公开网、新闻网、各二级单位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
2025-2026学年,学校公开信息总计21146条,清理信息1366条。其中,新闻网(含多语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信息736条;北京外国语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官方微博、抖音、快手、B站、Facebook等校级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363条;“数字北外”内网面向师生发布信息1777条、通知701条、公告171条、活动137条、重要文件19条;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信息40条。
学校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信息公开创新做法
1.贴近师生需求,扩大公开覆盖面。通过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教代会工代会等全校性会议,向师生通报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推进情况。“数字北外”内网及时发布学校工作要点和重要制度文件,保障师生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落实“接诉即办”制度,坚持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下午茶等活动,建设“别见外”校内建言献策平台,公布校长信箱,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办理。
2.建强平台矩阵,拓宽公开渠道。发挥信息公开网主渠道作用,坚持及时、规范,主动做好内容更新与失效信息清理,保证信息准确、权威、有效。构建校园融媒矩阵,学校官方账号、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与社团组织以图文、短视频、专题报道等多元载体,及时发布学校重要工作进展和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信息,讲好北外故事,传递北外声音。
3.突出国际特色,提升传播效能。充分发挥学校多语种优势,建设51个语种外文网站,用好海外社交媒体平台,面向全球做好信息发布和推送。每月整理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概览、外国专家学术讲座、报道文章等信息,以多语种简讯形式在国际版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统一发布,提高信息传播广度。二级学院开通海外新媒体账号,多语种发布招生、合作、活动等信息,海外影响力持续攀升。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相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力推进本科招生工作十项举措》的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如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和招生宣传手册,同时发布在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上。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保送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
5.本科生招生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 主要内容 | 公开渠道 |
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校园网、本科招生网、招生指南、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
3.招生专业介绍 |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
5.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
6.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
7.监督电话 |
8.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
9.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
10.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招生宣讲安排(分省分专业) |
1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
12.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保送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
1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
1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5.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向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信息”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即简章)、“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25-2026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如下:
序号 | 公开事项 |
1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科目调整的公告 |
2 | 关于2026年硕士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的通知 |
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拟录取结果公示 |
4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调剂考试缴费通知 |
5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查询事宜的通知 |
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
7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缴费通知 |
8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9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
10 | 关于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的通知 |
11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度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
12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1130)考生须知 |
13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1130)网上确认公告 |
14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10030)网报公告 |
15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1130)网报公告 |
1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17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18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推免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须知 |
19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接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
20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
21 | 关于2026年博士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的通知 |
22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
2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
24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准考名单 |
25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
2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 |
27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名单 |
28 | 北京外国语大学翻译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
29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
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2026学年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公开信息包括: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125条,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合同公告等信息。
(2)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栏上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7条,包括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3)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25条,包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4)在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30条,其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等信息30条,政策法规0条,清理的失效错误信息1条。
2.2026年预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6〕80号)相关要求,学校积极完成预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数据分析、收入预算表及数据分析、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专业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度部门预算》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3.2025年决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6〕168号)相关工作要求,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决算报表说明及相关名词解释等。《北京外国语大学2025年度部门决算》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4.2026年教育收费公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积极完成教育收费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2027学年教育收费公示》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四)校办企业和受捐赠财产信息
1.校办企业信息。目前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职能,其他保留企业全部划转其下统一管理。截止2026年8月31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所属企业资产总额595,514.31万元,负债总额190,134.4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05,379.82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8%。
2.受捐赠财产信息。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平台(http://www.bjsstb.gov.cn)、慈善中国、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bfsu.edu.cn)及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到账金额为1444.56万元人民币,调拨至大学及各院系部处金额为2062.0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和教师奖教金发放、学科建设、院系发展、学生活动、国际交流、国际化战略人才培养和校园建设等事宜。受奖励、资助师生人数近500人。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专栏,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需要,以书面等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网站上发布了工作流程,并提供表格下载等服务,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5-2026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人次,信息公开办公室依规予以答复。
六、咨询情况
2025-2026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300余次,依规对各项咨询均予以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25-2026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5-2026学年,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清单》要求在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公开相关信息,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办学治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接受社会监督更加自觉。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兄弟院校做法和师生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全过程管理还不够精细,日常督促检查有待加强。
下一步,学校将按照上级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全过程管理,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83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