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实施好《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北外校发【2011】1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对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 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北京外国语大学根据《条例》《意见》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2015-2016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010年9月至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学校成立了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同时建立了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制订了《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下发全校执行。
2.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技能,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不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了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2395条,清理信息87条。其中,通过“数字北外”向校内外发布通知、公告1676条,通过新闻网发布信息900条。
学校进一步加强“数字北外”网络建设,建成面向师生、校友的学校数据中心。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数据中心仓库共有人事信息2046条、财务信息52198条、统一标准代码信息29926条、教学信息8225782条、科研信息63457条、学生信息1486474条。
学校加强信息公开专网http://xxgk.bfsu.edu.cn的建设,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与师生、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公开内容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除了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外,学校还通过教代会等有关会议、纸质文件、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年鉴、宣传栏等形式向校内外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创新点
学校充分利用语种优势和学科资源,2016年开通50个语种门户网站群,包括阿拉伯语、保加利亚语、孟加拉语、捷克语、丹麦语、德语、希腊语、英语、西班牙、爱沙尼亚语、波斯语、芬兰语、法语、豪萨语、希伯来语、印地语、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印尼语、冰岛语、意大利语、日语、柬埔寨语、韩语、拉丁语、老挝语、立陶宛语、拉脱维亚语、马来语、缅甸语、荷兰语、挪威语、菲律宾语、波兰语、普什图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俄语、僧伽罗语、斯洛伐克语、斯洛文尼亚语、阿尔巴尼亚语、塞尔维亚语、瑞典语、斯瓦希里语、泰语、土耳其语、乌克兰语、乌尔都语、越南语等50个对象国语言的二级外文网站(http://global.bfsu.edu.cn/),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站格局。受众主要来自海外,包括有志于来华留学深造的外国学生、关心学校现状和发展的海外各界人士,包括已经或有意与学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的机构和个人、有意聘用北外毕业生的海外用人单位等。针对此特点,多语种网站重点提供留学生招生、合作交流、学校发展动态、科学研究前沿等信息,突出网站的实用性和功能性。多语种网站实行网站主编和执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一般由院系负责人承担,执行主编由各语种学科骨干力量承担,同时聘请各语种外教主编进行审校,使多语种网站成为各语种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建设的重要平台。学校将每周把最新的动态、重要新闻、具有影响的活动通过网站发布。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本科招生信息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十公开”的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明确规定,确保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我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招生简章、招生指南、门户网站、电视台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网手机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以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为例,开通5部固定电话和42部手机解答考生疑问,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共计20000余份,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络平台、《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媒体进行10多次公开宣传;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新生录取结果复查、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各院系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主体,成立工作小组,由院系分管本科教学副主任负责,在九月底前完成对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从录取工作开始就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自主考生、贫困计划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5.北外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 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 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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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北外校园网、北外招生信息网、北外招生指南、招生海报、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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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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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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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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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专业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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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专业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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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校资助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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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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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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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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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各地招生咨询会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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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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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北京外国语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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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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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查询2015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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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拟签约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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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北京外国语大学2015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入选结果查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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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被录取新生
主动公开
| (18)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 北外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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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录取通知书邮递单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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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和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即简章)、“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北外研究生招生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3)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5)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
(6)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7)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8)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9)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10)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11)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夏令营招生简章;
(12)北京外国语大学2015年推免生录取名单公示。
(三)财务信息
1.财务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4个方面:
(1)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决算信息公开,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财务制度公开,比如报销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审批制度等;
(4)收费信息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方式等。
其中, 财务制度除了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外,还通过财务处部门网页进行更加全面和详细的公开;收费信息通过网络和宣传栏媒介同时公开;预决算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点,以自然年度为统计期间,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公开。
北京外国语大学收费信息一览(按学年统计)
收费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范围
| 执收单位
| 收费依据
| 备注
|
本科生学费
| 元/生、年
| 50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
| 非外语类专业
|
本科生学费
| 元/生、年
| 60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
| 外语类专业
|
普通高校学生住宿费(三类)
| 元/生、年
| 75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
| 2、3、4、6号楼
|
普通高校学生住宿费(非单元式)
| 元/生、年
| 9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京发改(2005)第1816号
| 5、7号楼
|
普通高校学生住宿费(单元式)
| 元/生、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京价(收)字(2003)第348号
| 8号学生公寓
|
非财政拨款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07]1457号
| |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
| 元∕人
| 1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
| |
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
| 元∕人
| 2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本科生学费
| 元/生、年
| 14000-260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硕士生学费
| 元/生、年
| 18000-300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博士生学费
| 元/生、年
| 22000-340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普通进修生学费
| 元/生、年
| 14000-260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高级进修生学费
| 元/生、年
| 18000-300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短期生学费(一个月)
| 元/生、年
| 3000-48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自费来华留学生长期生学费(三个月)
| 元/生、年
| 8000-10000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
来华留学生住宿费
| 元/天、床位
| 12-32(具体按备案表执行)
| 来华留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教外来(1993)7号
| 可上浮2.5倍
|
成人本科学费
| 元/课时
| 4.5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
| 三类外语专业
|
成人专科学费
| 元/课时
| 4.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
| 三类外语专业
|
成人本科学费(远程教育)
| 元/课时
| 9.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 京价(收)字(2000)第62号
| 三类外语专业
|
成人专科学费(远程教育)
| 元/课时
| 8.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 京价(收)字(2000)第62号
| 三类外语专业
|
成人本科学费(远程教育)
| 元/课时
| 7.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 京价(收)字(2000)第62号
| 一类外语专业
|
成人专科学费(远程教育)
| 元/课时
| 6.00
| 学生
|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 京价(收)字(2000)第62号
| 一类外语专业
|
成人高校住宿费
| 元/生、学期
| 1500
| 学员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
| |
(四)校办企业财务信息
2015年校办企业共6家,分别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语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北外宾馆、北京北外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大迎宾商店与北外(北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1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口径,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09235.57万元,负债总额为169226.1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40009.42万元。
(五)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试行)的管理要求,在内部管理方面,实施捐赠资金使用三级会签,定期以理事会、党政联席会及校长办公会等方式加强重大捐赠项目以及阶段性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另一方面,通过校官方网站、基金会官方网站、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基金会中心网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公开内容包括基金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的年度工作报告(内含单位基本情况、机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等详细信息)以及重大捐赠仪式、公益活动等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人次,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费用。所接受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科研课题需要。
六、咨询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每日及时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留言、来访等方式的信息公开咨询,其中,电子邮件咨询63人次,学校对每项咨询均做了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同时还通过召开师生代表座谈、发放信息公开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15-2016学年,未受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如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更新方面不够及时、管理程序不够完善等。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拓宽信息来源和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为师生和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xxgk.bfsu.edu.cn/)下载,本学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8616、888183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