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简称《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实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创新做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九个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北京外国语大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北外老教授们重要回信精神,坚持“外特精通”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人才强校、学术兴校、全球立校战略,致力于培养更多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向着国际化、重特色、高水平、综合型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奋力前行,为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了解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实践。2023-202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深刻认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学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建立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事项责任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做好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信息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各单位联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学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落实《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组建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岗位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审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保障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机制作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拟公开信息审核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谨防开源信息泄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学校通过官网、信息公开网、新闻网、各二级单位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
2023-2024学年,学校公开信息总计29856条,清理信息416条。其中新闻网(含多语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信息764条,北京外国语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官方微博、抖音、快手、B站、Facebook等校级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853条。“数字北外”内网面向师生发布信息1148条、通知728条、公告142条、活动74条、重要文件10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9条,其中招生考试信息占比69.3%,教学质量信息占比12.5%,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占比10.2%。
学校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信息公开创新做法
1.突出师生为本,多举措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以服务师生为本,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教师节大会等全校性会议,向师生通报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学校工作要点、重要制度文件,编撰校报校刊、统计报表、年鉴等,保障师生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落实接诉即办,持续开展校领导接待日等活动,在校园网公布校领导电子邮箱,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全面升级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北外”内网上线“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师生办事服务体验,提高信息公开智能化水平。发挥中国高校外语慕课联盟作用,慕课平台UMOOCs免费开放11个语种400余门优质课程,提升师生外语学习体验。
2.突出平台建设,多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广度。发挥信息公开网主渠道作用,及时全面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在已有的学校官网、新闻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的基础上,开通抖音、快手、B站、腾讯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官方账号,及时发布学校重要工作进展,推出重大新闻、典型人物、创意原创等专栏,发布系列高质量原创短视频。与主流媒体加强联络,在主流媒体发出北外声音,报道学校办学进展,展示办学成就,有效提升学校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3.突出学校特色,多语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101个语种优势,依托海外23所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加强学校多语种网站和海外社交媒体平台建设,面向全球做好信息发布和推送。每月整理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概览、外国专家学术讲座、报道文章、全球外国语大学联盟特色活动等信息,以多语种简讯形式在国际版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统一发布,提高信息传播广度。二级学院开通Instagram、Facebook、Twitter等海外新媒体账号,多语种发布招生、合作、活动等信息,海外影响力持续攀升,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相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力推进本科招生工作十项举措》的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如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和招生宣传手册,同时发布在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上。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保送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
5.本科生招生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 主要内容 | 公开渠道 |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校园网、本科招生网、招生指南、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
3.招生专业介绍 |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
5.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
6.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
7.监督电话 |
8.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
9.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
10.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招生宣讲安排(分省分专业) |
1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
12.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保送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
1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
1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5.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6.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向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推免生的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北外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如下:
序号 | 公开事项 |
1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
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度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名单公示 |
4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5 | 202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
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方案 |
7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一志愿录取结果公示 |
8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一志愿录取结果公示 |
9 |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
10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考核结果公示 |
11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12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考试通知 |
1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名单 |
14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拟录取结果公示 |
15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结果公示 |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2024学年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公开信息包括: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85条,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合同公告等信息。
(2)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栏上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2条,包括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3)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25条,包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4)在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6条,包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等信息。
2.2024年预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63号)相关要求,学校积极完成预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数据分析、收入预算表及数据分析、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专业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度部门预算》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3.2023年决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143号)相关工作要求,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决算报表说明及相关名词解释等。《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4.2024年教育收费公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积极完成教育收费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2025学年教育收费公示》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四)校办企业和受捐赠财产信息
1.校办企业信息。目前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职能,其他保留企业全部划转其下统一管理。
2.受捐赠财产信息。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的相关规定,遵守《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公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在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bfsu.edu.cn)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其所受捐赠资产全部用于校园建设、学院发展、教师发展、学科建设、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学生活动以及校友发展等项目。教育基金会对捐赠调拨资金实行严格预决算管理,在教育基金会和财务处下单独设立项目编号,保证专款专用。调拨项目基本按预算执行,无重大异常。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专栏,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需要,以书面等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网站上发布了工作流程,并提供表格下载等服务,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3-2024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人次,信息公开办公室依规予以答复。
六、咨询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300余次,依规对各项咨询均予以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23-2024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也有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与二级单位的沟通联动还需强化;信息公开服务效能还需提升。
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做好上级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队伍专业化水平,围绕上级对高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二级单位的协同联动,夯实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三是进一步探索校内信息报送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83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