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外 国 语 大 学 2015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原则
1、成立校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荐免试生名额及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并审定全校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成立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系行政负责人、党总支负责人、教师代表。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方案总体原则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单位获得名额,等额选拔、推荐本院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组织其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考试。
3、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在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报考。各专业方向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在30%—50%之间。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北外本校考生:
申请人必须已经校内公示并上报教育部、获得北外推免生资格。
2、外校考生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名额;
(2)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含)以上。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须符合以下两项其中之一:
① “985工程”高校、“211工程”、外语类院校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
② 其它院校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考生报考
2014年9月28日—10月7日,所有校内外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在线支付、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我校各专业推免生原则上只接收相同、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资格审核
校研招办对考生成绩、专业排名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通过审核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并回复该通知后可获得复试资格。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四)组织复试
2014年10月11日—13日,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到北外参加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具体日程、地点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办法
复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45%;面试占总成绩45%(高翻学院业务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60%);所有推免生需参加外语笔试(报考非外语类专业考生考第一外语,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考第二外语),占总成绩10%。
说明:① 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② 专业笔试、外语笔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组织。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英汉同传)、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免试生者须参加《基础英语》笔试;申请高级翻译学院(复语同传)参免试生者加本人本科专业语种的基础笔试,例如申请俄英汉复语同传者须参加《俄语基础》笔试。
③ 各院系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面试。
(六)接收录取
研究生招办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名单中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并回复该通知的考生进入正式录取名单(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研招办将录取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
(七)被录取推免生入学前若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含)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课、限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因违法违纪受到任何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
(八)推荐免试生考务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复试费:
(1) 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下午14:30—17:30。
(2)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大厅。
(3) 内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4) 现场缴纳复试费一百元。
2、推免生复试安排:
专业笔试: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外语(非外语专业考一外、外语专业考二外)笔试:10月12日下午 14:30—16:30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专业面试:2014年10月11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10月1日前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