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网

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评审办法

发布者:北京外国语大学 时间:2014-10-30 09:48:06  浏览: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评审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14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评审工作。

一、申报及评审工作基本原则

此次专业学位申报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优先考虑我校师资条件、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生源条件、就业前景等方面条件良好、与申报专业对应的硕士专业学位点。此次硕士专业学位评审应充分体现我校学科点布局、人才培养类型和人才培养结构、面向未来的新需求。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标准掌握。

二、申报及评审办法

1.各申报单位原则上按学科、专业归口原则申报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申报单位提出的申报专业学位点最多不超过2个。

2.申报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增列硕士专业授权点基本条件》,准备拟申报的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后,自行组织召开校内外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由7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内专家2名,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2名、行/企业专家3名;

(2)每位专家组成员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评分表》所列指标体系,对申请材料进行打分,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专家组最终形成总体评审意见;

(3)申报单位将拟申请专业学位点申报材料在本单位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研究生院学位办列席申报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负责收集、保存论证会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内外专家评审会。

(1)专家组成员由校学位委员会部分委员5-7名、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6名、相关行/企业专家6名组成。

  1. 校学位委员会专家从校学位委员会中具有教授职称、拥有博导资格的专家名单中挑选;

B. 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从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中挑选。如1个申报单位申报1个专业学位点,从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中聘请2名;如1个申报单位申报2个专业学位点,从2个相关专业委员会专家中分别聘请1名专家参加评审。行/企业专家的聘请同样遵照上述规则执行。

C.行/企业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单位须提供不少于10名的行/企业专家名单(每个申报专业方向)备选。最终行/企业专家可不限于此名单人选。

  1. 学校专业学位申报领导小组最终集体审核并确定校级评审会专家名单。

(2)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申报点给予15-20分钟的陈述时间及5-10分钟的答疑时间;

(3)专家组成员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评分表》所列指标体系,对申请专业点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根据专家组评审打分的平均分排序,取平均分最高的前两个申报专业学位点。如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后,最终得票多的学位点确定为校硕士专业学位拟申报学位点。

(4)研究生院将拟申请专业学位点基本情况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研究生院负责将通过校级审核的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国务院学位办审核通过者获得授权点资格。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要求

  1. 各申报单位要以服务需求、突显学科特色、增强发展后劲、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为导向,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定位、特色及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申报方案,切实做好自评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要与行(企)业组成联合专家组对申报点逐一进行论证和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和评审把关。

2.采取两级评审方式进行。由各申报单位组织相关行(企)业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学校组成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提出申请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专家组应有来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

  1. 申报、自审过程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加强公示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材料、自评推荐或自审办法、推荐或自审结果在本校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