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实施好《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对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抓好任务落实,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建设。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2018-2019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完善工作体系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与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落实到位,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4151条,清理信息53条,其中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信息727条,“数字北外”内网面向师生发布通知855条、公告201条、信息 181条。
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数据中心数据库共有人事信息40948条、财务信息778594条、统一标准代码信息27884条、教学信息172万条、科研信息81320条、学生信息47267条。
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推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升级改版信息公开网(http://xxgk.bfsu.edu.cn)建设,加大与师生、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公开内容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除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外,学校还通过教代会等有关会议、纸质文件、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年鉴、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形式向校内外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创新点
1.启动教师大数据平台建设。学校获批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高校,2019年5月启动教师大数据建设行动,采集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教师大数据,平台共集成系统12个,集成接口219个,增量交换数据3984.65 万,总交换量23.58亿条。建立教师数字画像,进行教师大数据挖掘,支持学校决策,改进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服务。预计于2019年11月完成建设工作,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加强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以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围绕北外办学特色和师生特点,讲好北外故事,传播北外声音。内容以原创为主,综合运用图、文、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除及时发布学校重大活动相关推送之外,推出“语言卡片”“北外人世界行”“北外风物”“北外读本”“手绘北外”“多语种文化”“中华思想文化术语权威英译”“点赞北外好老师”等特色栏目。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策划拍摄《北京外国语大学:歌唱祖国 不止语言》主题宣传片,于5月2日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发布后,数十家各类媒体对北外本次主题活动进行了报道、播放和转发,部分媒体平台的播放量接近千万。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本科招生信息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明确规定,确保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5. 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
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
公开渠道 |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校园网、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招生指南、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
3.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单位 |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
5.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
6.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
7.学校资助奖励政策 |
8.监督电话 |
9.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
10.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
11.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各地招生咨询会安排表 |
12.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13.2019年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
14.2019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
15.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签约、录取情况 |
16.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7.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
18.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
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向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即简章)、“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
公开事项 |
1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
4 |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5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 |
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
7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 |
8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 |
9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
10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
11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
12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国际组织学院”夏令营招生简章 |
1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推免生录取名单公示 |
14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国际组织学院”夏令营录取名单公示 |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信息有: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30万以上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98条,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
(2)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栏目上发布重大基建工程项目采购信息共4条,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
2.2019年预算批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拨款支出预算表,相关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3.2018年决算批复信息。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相关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4.2018-2019学年学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
(四)校办企业信息
学校一级校办企业共6家,分别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语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北外宾馆、北京北外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大迎宾商店与北外(北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8月31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所属企业资产总额609076.35万元,负债总额298935.8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10140.51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0,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
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平台(http://www.bjsstb.gov.cn)、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bfsu.edu.cn)及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到账金额为8175.01万元人民币,调拨至大学及各学院部处金额为843.49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和教师奖教金发放、学科建设、学院发展、学生活动、国际交流、国际化战略人才培养等事宜。受奖励、资助师生人数近590人。
此外,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我校保卫处接受捐赠通用设备24台,原值合计93392.00元。日本学研究中心接受捐赠图书76册,原值21083.72元。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人次,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费用。因申请事项不在信息公开范围,不予公开信息1件次。所接受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科研课题需要和校内人员咨询。
六、咨询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依规对各项咨询均做了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18-2019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在利用人工智能启动教师大数据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开展学校形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考评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下一阶段,学校将着重从完善信息工作相关制度,重点探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校内信息报送的新机制、新办法,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本学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8616、888183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