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简称《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实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创新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九个部分。本报告的统计时点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筑牢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建设。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实践。2019-2020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完善工作体系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与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落实到位,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学校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官网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不断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更新。2019-2020学年,通过信息公开网站、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级单位网站群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9975条,清理信息340条。其中,北外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信息541条,多语种网站对外发布信息25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条,数字北外内网面向师生员工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和信息1351条。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推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升级改版信息公开网(http://xxgk.bfsu.edu.cn)建设,优化页面设计,提升检索功能。加大与师生、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公开内容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除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外,学校还通过教代会等有关会议、纸质文件、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年鉴、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形式向校内外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创新点
1.启用企业微信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解决校内师生即时通讯需求,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办公服务,学校于2020年正式启用企业微信作为学校内部即时通讯工具。截止2020年8月31日,企业微信关注人数总计为18000人。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师生的活动轨迹及健康状况等,上线各种企业微信应用,如学生通(国内学生返校、出入校备案)、E-pass(留学生返校、出入校备案)、入校备案(校外人员临时入校备案)、快宿通(学生住宿楼出入备案)、教学通行(师生教学楼通行备案)、校园通行(教工入校备案)等,确保后续数据可查及追踪,确保校园安全平稳有序。
2.开辟专题网站报道学校重要工作。在日常新闻报道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学校围绕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开设专题网站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报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学校开设主题教育专题网站,设立工作动态、中央精神、先锋笔谈、学习参考、支部风采、榜样力量等栏目,刊登相关新闻报道366篇,总字数近80万字,为学校主题教育工作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建立北外疫情防控专题网站,设置上级精神、工作动态、战“疫”一线、防护知识、通知公告等五个栏目,刊登相关稿件105篇,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最新进展和学校各项工作安排,全面生动报道学校抗击疫情举措和涌现的先进典型,科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为学校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本科招生信息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制定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北京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确保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如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5.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窗体底端 |
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
公开渠道 |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校园网、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招生指南、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
3.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单位 |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
5.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
6.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
7.学校资助奖励政策 |
8.监督电话 |
9.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
10.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
11.2020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线上宣讲与咨询会安排 |
12.2020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13.2020年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
14.2020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
15.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签约、录取情况 |
16.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7.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8.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
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
19.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
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办咨询电话和邮箱 窗体底端 |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向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即简章)、“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培养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考生的初试成绩、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
公开事项 |
1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
4 |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5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 |
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
7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 |
8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
9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
10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
11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推免生录取名单公示 |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信息工作有:
(1)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30万以上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118条,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30万以上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118条,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3)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栏上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9条,包括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2.2020年度部门预算。在教育部批复部门预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数据分析、收入预算表及数据分析、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专业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3.2019年度部门决算。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相关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4.2019年教育学费公示。每学年初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示学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
(四)校办企业信息
学校一级校办企业共7家,分别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语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北外宾馆、北京北外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外高育商贸公司、北京外大迎宾商店与北外(北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8月31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所属企业资产总额620896.96万元,负债总额277277.6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43619.32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1,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
学校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相关规定,落实《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平台、慈善中国官方网站、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到账金额为4451.57万元人民币,调拨至大学及各院系部处金额为1083.51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和教师奖教金发放、学科建设、院系部处发展、学生活动、国际交流、国际化战略人才培养、《新时代北外文库》出版等事宜。受奖励、资助师生人数近320人。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专门开设了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栏目,本学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不予公开,已按程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学校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六、咨询情况
本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200余件,依规对各项咨询均做了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收到举报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过关于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网站建设、内容发布、信息更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制度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层立体的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阶段,学校将完善信息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引导,促进校内资源整合,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重点开展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考评结果运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10-88816691)。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