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实施好《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对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北外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人才强校、学术兴校、全球立校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更多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向着国际化、重特色、高水平、综合型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奋力前行,为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了解中国上作出新的贡献!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2020-2021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完善工作体系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与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落实到位,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2261条,清理信息399条,其中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信息567条,“数字北外”内网面向师生发布通知766条、公告238条、信息939条。
截止2021年8月31日,数据中心数据库共有人事信息44448条、财务信息778644条、统一标准代码信息27934条、教学信息172万余条、科研信息82320条、学生信息47317条。
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推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升级改版信息公开网(http://xxgk.bfsu.edu.cn)建设,加大与师生、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公开内容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除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外,学校还通过教代会等有关会议、纸质文件、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年鉴、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形式向校内外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创新点
1.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治理水平。学校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梳理主要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2020年3月完成集138个规章制度、近42万字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常用规章制度汇编》,分为议事规则、全面从严治党、人事管理、教学招生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外事管理、财政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管理等11个部分。畅通信息获取方式,便利师生知悉查阅,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治理水平,为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2.开辟专题网站,报道学校重要工作。在日常新闻报道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学校围绕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开设专题网站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报道。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学校以党建先锋网为平台,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专题报道,刊登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新闻报道43篇。校庆80周年到来之际,学校建立80周年校庆专题网站,突出双语特色,注重媒体融合,设置校庆动态、校庆活动、祝福北外、印象北外等8个栏目,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回顾办学历史、总结办学成就、凝聚师生力量、展现校友风采,为校庆营造氛围,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3.借助人工智能,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唯一入选高校,通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信息化能力,助力高校教学提质增效,推进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发展。数据中心平台提炼出教学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和教师评价数据,形成高校大数据的完整解决方案,积极服务师生群体,各项公开事项查阅更为便利、获取更为便捷、更新更为及时,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助力信息公开。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本科招生信息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明确规定,确保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5.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
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
公开渠道 |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校园网、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招生指南、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
3.招生专业介绍 |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
5.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
6.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
7.学校资助奖励政策 |
8.监督电话 |
9.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
10.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
11.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各地招生咨询会安排表 |
12.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13.2019年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
14.2019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
15.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签约、录取情况 |
16.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17.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
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
18.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
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以及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向考生公开;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本校、以及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即简章)、“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信息,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按照信访、投诉的方式给予相应形式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
公开事项 |
1 |
2021年校内推荐名单发布版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 |
3 |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
4 |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5 |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
6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7 |
2021年硕士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
8 |
2021年硕士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 |
9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10 |
2021年北外博士生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结果 |
11 |
202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考试工作方案 |
12 |
2021年博士拟录取结果公示 |
13 |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
14 |
2021年硕博连读录取结果公示 |
15 |
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通知 |
16 |
202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录取结果公示 |
17 |
北京外国语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实施细则 |
18 |
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公开信息工作有: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133条,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2)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栏上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信息92条,包括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3)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71条,包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等信息;无失效错误信息需清理。
(4)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园网网站上(不含校园网内网)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6条,包括校内实施办法、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2.2021年预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89号)相关要求,学校完成预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数据分析、收入预算表及数据分析、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专业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度部门预算》于2021年4月9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3.2020年决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236号)相关要求,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决算报表说明及相关名词解释等。《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于7月29日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4.2020-2021学年学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
(四)校办企业信息
目前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职能,其他保留企业全部划转其下统一管理。截止2021年8月31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所属企业资产总额606,383.97万元,负债总额252,926.7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53,457.25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7,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
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号)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平台(http://www.bjsstb.gov.cn)、慈善中国、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bfsu.edu.cn)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到账金额为4179.82万元人民币,调拨至大学及各院系部处金额为1874.87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8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学生奖助学金和教师奖教金发放、学科建设、院系发展、学生活动、国际交流、国际化战略人才培养和校园建设等事宜。受奖励、资助师生人数近500人。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提供表格下载等服务,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0-2021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人次,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了解本科专业设置、学校教师相关信息等。在收到申请后,信息公开办公室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对申请人予以规范答复。
六、咨询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300余次,依规对各项咨询均做了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20-2021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在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治理水平;开辟专题网站,报道学校重要工作;借助人工智能,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1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2020年度直属高校信息公开评估情况,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面表现良好,评估结果为优秀。与此同时,学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与二级单位的沟通联动还需加强,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工作还需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效能还需强化等。
下一阶段,学校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二级单位的协同联动,明确相关主体信息公开责任,夯实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二是进一步用好新媒体手段,丰富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探索校内信息报送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四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对师生公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加强督办。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本学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6225)。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