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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北京外国语大学 时间:2022-10-31 15:12:04  浏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简称《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实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创新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九个部分。本报告的统计时点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北京外国语大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北外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人才强校、学术兴校、全球立校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更多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向着国际化、重特色、高水平、综合型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奋力前行,为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了解中国上作出新的贡献。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实践。2021-202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完善工作体系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工作职责与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与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抽查网上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落实到位,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新闻网、各二级单位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学校信息。2021-2022学年,公开信息总计31334条,清理信息779条,其中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信息567条,“数字北外”内网面向师生发布通知761条、公告175条、信息995条、活动90条。

学校持续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节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校级会议,向师生通报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学校工作要点、重要制度文件,编撰校报校刊、统计报表、年鉴等,保障师生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学校坚持以师生为本,持续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下午茶等活动,举办多场校领导联系师生座谈会,落实接诉即办工作,畅通师生信息反映渠道。

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推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升级改版信息公开网,加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公开力度。内容涉及十大类五十条,公开内容类目如下:

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71条信息,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数量(条)

1

基本信息

10

2

招生考试信息

8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2

4

人事师资信息

0

5

教学质量信息

26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9

7

学风建设信息

0

8

学位、学科信息

0

9

对外交流合作信息

1

10

其他

5

总计

71

三、信息公开创新点

1.升级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学校自20219月,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对标学校官网,调整网站风格,优化模块位置,添加北外新闻、北外公告、北外通知、北外黄页超链接,拓展网站信息获取功能。学校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公开信息,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确保公开事项完整、内容可得、更新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首页新增“师德师风监督举报受理”板块,将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

2.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信息发布更加多元。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平台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在已有的学校官网、新闻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的基础上,开通抖音、快手、B站、腾讯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官方账号,及时发布学校重要工作进展,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精心策划拍摄各类主题的短视频,如校庆主题系列短视频、“北外@”系列短视频以及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新闻视频等,及时报道学校办学进展,展示办学成就,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3.改版校内信息平台,信息公开高效有序。为方便师生及时获取校内各类通知信息,提高二级单位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学校加强“数字北外”新版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将平台分为通知、公告、信息、活动、重要文件五大类,将原有通知细分为:教学科研通知、学工通知、人事财务通知、会议通知、公共通知。校内各单位可根据发布内容,分类发布各类信息。改版后信息审批流程更加明确,信息审批制度更加规范。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相关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主要做法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如实、规范地编入《本科招生章程》和招生宣传手册,同时发布在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上。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做好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学生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

5.本科生招生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公开渠道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招生章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校园网、本科招生网、招生指南、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3.招生专业介绍

4.办学地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5.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6.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7.监督电话

8.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9.各批次、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10.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线上招生宣讲安排表(分专业、分省份)

1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12.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1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保送生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1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签约、录取情况

15.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16.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录取名单

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17.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本科招生网、招生办咨询电话、招生办邮箱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

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向教育部上报,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汇总后统一向考生公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新闻通知”“招生”两个栏目予以公开。

2.推荐免试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推免生”准考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3.统考考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成绩复查通知、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调剂办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均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统考复试考生的姓名、考号、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结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电话、事件处理等,均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给予相应的公开和回复。

5.研究生招生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如下:

序号

公开事项

1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2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3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度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名单公示

4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5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6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7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一志愿录取结果公示

8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一志愿录取结果公示

9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10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考核结果公示

11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2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名单及后续考试安排

13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考试通知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拟录取结果公示

15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16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

(三)财务信息

1.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2022学年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公开信息包括: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标讯公告”栏目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信息共132条,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合同公告等信息。

2)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栏上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69条,包括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3)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43条,包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4)在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共136条,包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等信息。

2.2022年预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257号)相关要求,学校积极完成预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数据分析、收入预算表及数据分析、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数据分析,专业名词解释等文字说明。《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度部门预算》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3.2021年决算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2123号)相关工作要求,在教育部批复部门决算后,学校认真履行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决算报表说明及相关名词解释等。《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4.2022年教育收费公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积极完成教育收费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2023学年教育收费公示》已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

(四)校办企业信息

目前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职能,其他保留企业全部划转其下统一管理。截止2022831日,学校所属企业资产总额人民币549,967.6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9,577.4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人民币330,390.14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0.93

(五)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

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八条,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的《北京市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京民社发〔2015335)的相关规定,遵守《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平台(http://www.bjsstb.gov.cn)、慈善中国(http://www.cszg365.com/h5/index.html)、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bfsu.edu.cn)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多渠道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教育基金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制定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布捐赠人信息,保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202191日至2022831日,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814.24万元,调拨至大学及各学院和职能部门金额为人民币2854.7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外老教授们重要回信精神”专项、教师发展、校园建设、学科建设、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学院发展、学生活动、国际交流等事宜。

教育基金会对捐赠调拨资金实行严格预决算管理,在教育基金会和财务处下单独设立项目编号,保证专款专用。调拨项目基本按预算执行,无重大异常。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专栏,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等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网站上发布了工作流程,并提供表格下载等服务,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1-2022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人次,内容为申请了解本科专业及课程设置,在收到申请后,信息公开办公室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对申请人予以规范答复。

六、咨询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网址留言、来访等不同途径的信息公开咨询300余次,依规对各项咨询均做了回复。

七、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单位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复查。为拓宽信息公开监督和反馈渠道,学校专门设立和公布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收到举报情况

2021-2022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学校在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也有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阶段,学校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开展信息公开专项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修订内容,继续优化重点领域公开事项;二是加强与二级单位的协同联动,指导各二级单位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三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做好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师生公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加强督办,从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bfsu.edu.cn/)下载,本学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8183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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